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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补偿

添加时间:2015年1月18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补偿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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