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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添加时间:2015年1月18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一)书面申请报告,包括: 1、收到设区的市劳动鉴定结论的具体日期; 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具体理由; 3、向省申请的具体日期。 (二)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表》: 1、基本栏目填全; 2、设区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并盖章; 3、随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主要病历材料复印件(包括诊断书、出院小结、各项检查报告,片子不收); 4、伤者和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分别包括联系人、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其中单位要盖公章。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 劳动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法相关知识,劳动法频道知识分类齐全, 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