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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留

添加时间:2015年1月18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留
 
如果劳动者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认定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有如下证据之一,为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劳动者应当在平时的时候保留相关的证据。
⑴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⑵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⑷ 考勤纪录。
⑸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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