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业界动态劳动保险劳动关系工伤鉴定劳工知识劳动保护 工伤待遇劳工合同工伤保险工伤伤残纠纷争议工伤认定
法律咨询热线
13331385165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添加时间:2015年2月17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