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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添加时间:2015年3月18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核心内容:本文由小编为你提供完整版的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内容。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Ⅳ级伤残内容
  4.4.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 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 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c) 双眼盲目3级以上;
  d) 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e)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f)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h)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4.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b)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4.4.7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4.4.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4.4.9 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4.4.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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