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业界动态劳动保险劳动关系 工伤鉴定劳工知识劳动保护工伤待遇劳工合同工伤保险工伤伤残纠纷争议工伤认定
法律咨询热线
13331385165 |
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时,用人单位可否向其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添加时间:2016年9月6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Tags: 劳动 http://www.sjzgspcls.com/
不可以,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