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业界动态劳动保险 劳动关系工伤鉴定劳工知识劳动保护工伤待遇劳工合同工伤保险工伤伤残纠纷争议工伤认定
法律咨询热线
13331385165 |
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添加时间:2017年2月25日
来源: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Tags: 劳动争议律师 http://www.sjzgspcls.com/
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9年1月22日)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